论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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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耀方.论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J].法制与社会,20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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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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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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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利益的主体是国家,其内容不仅包括领土完整、国家主权、经济财富、文化完整等涉及国家生存问题的利益,还包括国家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以及所提供的部分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属于政治范畴;社会公共利益的主体是"社会"与"一定地域的绝大多数人",其内容不仅包括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活动而提出的主张和要求,还包括涉及公众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属于社会范畴,并且其生成价值具有合理性。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国家利益能代表和反映部分社会公共利益。在对外交往中,国家利益的实现是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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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利益 社会利益 公共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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