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出监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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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会文,黄舒婷.保外就医出监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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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会文 黄舒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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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华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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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人从事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十多年,发现保外就医出监问题是一个难以监督的问题,现提出来,希望能引起重视并得到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根据法条可得出结论:我国实行国家财政全额负担罪犯所有医疗费用的监狱医疗国家公费制。然而,这种制度会使罪犯实际上享受比普通公民更优越的医疗待遇,导致监狱负担沉重,行使监狱功能缺失和未能达到刑罚目的的结果,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社会犯罪率的制度性上升问题。据此,本文认为监狱不应该承担服刑人员的重症医治责任,而应将重症罪犯及时出监,由相关的民政、社保部门接管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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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外就医 出监 刑罚目的 刑罚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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