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我国“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思考
引用本文:郭伟钊.对我国“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4(21).
作者姓名:郭伟钊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13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写入法典,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理念。通过本文阐释"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涵义,分析其实施困境,借此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制度构建再思考并提出完善建议。

关 键 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沉默权  如实供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