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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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伟钊.对我国“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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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伟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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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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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写入法典,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理念。通过本文阐释"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涵义,分析其实施困境,借此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制度构建再思考并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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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沉默权 如实供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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