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首例开瓶费案判决的意义在胜诉之外
引用本文:王聃.首例开瓶费案判决的意义在胜诉之外[J].江淮法治,2014(17):37-37.
作者姓名:王聃
摘    要:日前,四川省首例因收取“开瓶费”“包间费”而起诉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当庭判决餐厅退还开瓶费、包间费共80元。法庭宣判,消费者与餐厅之间形成的餐饮服务合同有关开瓶费部分的约定无效,并因为被告收取原告包间费时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故判决餐厅应退还消费者包间费和开瓶费。

关 键 词:开瓶费  判决  首例  胜诉  意义  成都市锦江区  合同纠纷案件  餐饮服务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