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当今多元化社会,犯罪不再像以往那样简单,越来越多的案件表明多人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远大于其他犯罪,而教唆犯作为共犯的一类在共同犯罪中有着特殊的作用,值得深入研究。我国法学界对于教唆犯的研究起步较晚,教唆犯理论是学者们至今仍在讨论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首先要对教唆犯这一概念进行全面理解,只有明确了教唆犯的界定问题才能对共同犯罪及其他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一、教唆犯的成立和归类依据。共犯的成立依据是建立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上的,即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行为上,行为人是主观上的故意,而不是过失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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