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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高墙”之后……
引用本文:于力,马环宇.走出“高墙”之后……[J].廉政瞭望,2006(2):42-43.
作者姓名:于力  马环宇
摘    要:1986年,29岁的他被任命为辽宁省营口市化学纤维厂成品车间主任; 1989年,32岁的他因贪污罪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0年,43岁的他与6位在监狱里结识的“兄弟”办起了铁艺制品厂; 2005年,48岁的他经营管理的企业有员工51名,其中34名为刑释解教人员。

关 键 词:焦基发  中国  创业精神  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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