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社会保险法》中缴费年限变更的人本折射
引用本文:林哲金,林卫华.《社会保险法》中缴费年限变更的人本折射[J].就业与保障,2011(1):22-23.
作者姓名:林哲金  林卫华
摘    要:《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期,福建省社会养老保险协会副会长林哲金,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林卫华就“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这一条款,结合自己的工作作实践,管窥其中所见。

关 键 词:《社会保险法》  缴费年限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折射  人本  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局  养老保险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