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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三要三有”走上“和谐路”
作者单位: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长甸司法所
摘 要:
司法行政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相连,千方百计地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这是每个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愿望,只有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才能够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拥戴。
关 键 词:
司法行政工作
和谐
尊重群众
人民调解员
行政工作者
社会稳定
基层工作
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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