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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
引用本文:郭登科.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J].河北法学,1989(6).
作者姓名:郭登科
摘    要:著作权客体,即著作权法保护的物质对象,是指以某种客观存在的具体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创作成果,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著作权权利与义务,是特定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它们是基于被创作出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因此,著作权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只能是作品。 一部著作物,能否成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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