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直隶总督轶事(之二) “模范督抚”李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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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青云.保定直隶总督轶事(之二) “模范督抚”李卫[J].乡音,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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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青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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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直隶总督全称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最早的直督之设是在清顺十八年(1661年),当时清廷下诏直隶、河南、山东等15省设立总督,苗澄首任直隶总督,驻大名府。此后雍正二年(1724年),清廷专设直隶总督由李维钧提任,驻保定,遂成定制。直隶总督存在了190余年,共有75人100任次直隶总督,李卫是第四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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