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假冒投保人名义私自领取保险费应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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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欢,文青.保险代理人假冒投保人名义私自领取保险费应如何定性[J].法律与监督,2006(9):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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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欢 文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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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1998年5月至2004年7月,张某在保险公司担任保险代理人。2001年6月,公司客户杨某、周某(二人为夫妻关系)通过张某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两份“投资连接险”的险种,并额外购买了两份各为10000元的投资附加款,投保手续由张某办理。2003年8月杨某发生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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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代理人 投保人 保险费 投资连接险 名义 假冒 保险公司 公司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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