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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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熙曼,刘晶芳,陈果吉.论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J].中共党史研究,1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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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熙曼 刘晶芳 陈果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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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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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主义在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关系问题上,提出了不断革命论与革命转变论。列宁在俄国缔造了实现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模式,并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民主革命实现非资本主义前途,指明了方向。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提供的理论、模式和指明的方向,仅仅为中国实现由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描绘了大致的轮廓,要把这个转变变为现实,还要由中国共产党依据中国的实际进行独立的理论创造。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就是这样一种创造。这个创造把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转变论升华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成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核心内容。毛泽东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伟大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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