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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事务犯”之我见
引用本文:赵夙伟.取消“事务犯”之我见[J].中国监狱学刊,2007,22(1):93-94.
作者姓名:赵夙伟
作者单位:河南省驻马店监狱,河南确山县463200
摘    要:我国监狱长期存在利用罪犯来协助干警维持狱内秩序,组织罪犯劳动生产的“事务犯”。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监狱工作标准的提高,取消“事务犯”,加强干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已是迫在眉捷。监狱基层要充分提高认识,强化依法治监理念,切实推进对罪犯的直接管理。

关 键 词:事务犯  直接管理  “耳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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