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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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从永明.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J].社会主义论坛,2006(6):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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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从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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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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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指出:“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我们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深入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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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荣辱观 青少年 引导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思想道德建设 热爱祖国 干部群众 团结互助 诚实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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