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企分开后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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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津,张勇,高伟,乔香兰.论监企分开后监狱国有独资公司的组建[J].中国监狱学刊,2005,20(2):9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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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津 张勇 高伟 乔香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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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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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组建监狱国有独资公司需要以明确其性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经费全额保障、监企分开为前提条件,要从监狱企业的特殊性质和监狱工作的要求出发,选择正确的企业管理体制和企业组织形式,为此必须在资产管理、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职能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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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狱国有独资公司 职能净化 法人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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