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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姐”: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引用本文:
山东省妇联.山东“大姐”:发挥引领示范作用[J].中国妇运,2014(5):15-16.
作者姓名:
山东省妇联
作者单位:
山东省妇联
摘 要:
<正>目前,山东全省县以上建"大姐"机构175家,服务站点1000余处,累计安置65.5万妇女就业,为235.6万家庭提供服务。一、坚持品牌化发展,合力打造"大姐"服务品牌1、统一名称,叫响品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以富有亲和力、彰显妇联特色的"大姐"作为妇联系统家庭服务品牌形象。全省妇女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统一使用"大姐"名称,全力打响"大姐"品牌。2、携手合作,打造品牌。成立山东"大姐"
关 键 词:
品牌化发展
山东全省
家庭服务
就业服务机构
妇女就业
服务站点
职业化发展
职业化进程
诚信档案
标准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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