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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体系
引用本文:蒋敏.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逻辑体系[J].中国司法,2012(5):107-109.
作者姓名:蒋敏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浙江宁波,315211
摘    要:一、逻辑起点: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求。当前社会矛盾触点多样,检察机关社会管理范围不断扩大;社会阶段性特征和矛盾复杂,检察机关社会管理任务繁重;人民权益意识增强以及犯罪行为智能化,检察机关社会管理难度加大;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依旧存在,检察机关社会管理效果需要提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的司法保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检察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更是检察改革和检察创新的内在过程。

关 键 词: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  逻辑体系  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矛盾  现实需求  社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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