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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结局的解读
引用本文:高丽丽.对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结局的解读[J].法学杂志,2017,38(8).
作者姓名:高丽丽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死缓变更执行死刑的条件是“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此处的“情节恶劣”是指故意犯罪本身犯罪情节恶劣,以及抗拒改造情节恶劣,二者缺一不可;死缓考验期间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条件为“故意犯罪,情节不恶劣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应属于死缓考验期间未执行死刑的“故意犯罪”之列;死缓考验期间的故意犯罪需查证属实;死缓犯在考验期内既有故意犯罪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以外,不分先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应在2年考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故意犯罪尚不属于情节恶劣的宜在2年考验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必须发生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除死缓犯在考验期内实施了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外,其他情形均应待2年的考验期期满后再决定死缓犯的结局.

关 键 词:死缓  故意犯罪  结局  期间重新计算

Interpretation of the Intentional Crime Ending within the Period of Death Penalty with Probation
Gao Lili.Interpretation of the Intentional Crime Ending within the Period of Death Penalty with Probation[J].Law Science Magazine,2017,38(8).
Authors:Gao Lil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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