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以诉讼模式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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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治.浅析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以诉讼模式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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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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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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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制情况与实现法制现代化还有一些距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国一直以来的民事诉讼模式是导致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未能实现的重要原因之一。要使民事诉讼法制达到法制现代化的要求,就必须转变现有的诉讼模式,选择大陆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以此促进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的发展,最终实现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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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法制现代化 诉讼模式 当事人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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