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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明码标价
摘    要: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公民、法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一、经济案件:经济案件交费按双方争议的价额或金额计算,总的原则是争议标的越大,交费的百分比越低。千元以下的每个案件交纳50元;1000元至5万元的按4%交纳;5万至10万元的按3%交纳;10万至20万元的按2%交纳;20万至50万元和按1.5%交纳;50万至100万元的按1%交纳;100万元以上的按0.5%交纳。二、破产案件:以破产企业的财产总值多少计算,按经济案件收费标准交纳。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个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经济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个案件交纳30元至50元。五、民事案件: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在万元以内的,每个案件交纳10元至50元;财产分割一万元以上的按1%收费;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称权案件,每个案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六、行政案件: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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