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代孕行为的法律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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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然,李静,李倩.试论代孕行为的法律调整[J].工会博览,2010(5):232-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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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然 李静 李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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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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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创新活动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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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代孕行为帮助不孕夫妇拥有自己的子女,代理孕母合法性是必要的,其符合自由理念和正义价值。以签订代孕合同为前提,双方在开始代孕这项事宣之前就要确定好将来孩子父母的身份地位,即由委托代孕的那方取得父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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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孕 合法化 代孕法律关系 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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