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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间歇时受伤应否给予工伤赔偿
引用本文:祝跑.工作间歇时受伤应否给予工伤赔偿[J].劳动保障世界,2006(11):38-38.
作者姓名:祝跑
摘    要:袁某,某市一村民。1997年1月,袁某所在村(以下称乙方)与该市某国有企业(以下称甲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乙方派务工人员30名(袁某列在其中)到甲方从事装卸、搬运、绿化等工作;甲方按乙方各务工人员的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男工每天6.50元)并于当月将务工人员工资汇至乙方,由乙方发放;还以务工人员月工资总30%的比例,当月付给乙方作为劳动保护费用、工具费、医疗费、病伤假工资、伤残工资、死亡抚恤金及善后处理等有关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经济责任。

关 键 词: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  人员工资  务工人员  国有企业  劳动保护  善后处理  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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