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贿”案件的辩护难点及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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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伟渊,白璐.“雅贿”案件的辩护难点及司法认定[J].中国律师,2024(1):6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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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伟渊 白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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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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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雅贿”通常是指受贿人以自身的权力获取具有文化品位的物品或者其他与文雅爱好有关的利益行为,一些腐败分子以自己的雅趣爱好为名获得非法的高额经济利益。“雅贿”作为受贿的一种特殊形态,以权艺交易来掩盖其权钱交易的本质,实质上仍然属于受贿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近5年来的受贿罪案件,共查到4694起,其中提到“玉石”的98起、“书法”的36起、“文玩”的7起、“陶瓷”的82起。虽然占比看似不高,但将各类不同形式的案件加以统计数量也相当可观。此类案件受贿物品的单价高、隐蔽性强,且真伪难辨、价格波动大,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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