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实行五保人员集中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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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华.定南县实行五保人员集中供养[J].中国民政,2003(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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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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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定南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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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定南县从去年8月份始,撤消全县7个乡镇敬老院,成立县级敬老院,将全县乡镇敬老院供养人员全部集中到县敬老院集中供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解决县敬老院机构、编制、人员,理顺体制 县敬老院为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与在院供养人员1:9的比例配备,其中院长、副院长、会计、医保等定为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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