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的单方处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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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凌瑾.夫妻共有财产的单方处分问题[J].中国公证,2010(3):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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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凌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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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长沙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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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在公证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权利登记部门,如房屋产权管理局、车管所、工商部门等。有时并不实质审查夫或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转让财产的行为是否征得了配偶的同意.包括在办理股权或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等公证时.有的公证机构也不对该转让是否征得了配偶的同意进行实质审查.而只审查权利凭证上登记的权利人转让权利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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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夫妻共有财产 转让协议 处分 法律服务工作 公证机构 实质审查 婚姻存续期间 相关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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