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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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金顺.监督法,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标志[J].人民政坛,2007(7):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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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金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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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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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督职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人大的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法二十年磨一剑,它的颁布实施是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成果。监督法有许多创新和亮点,应当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认真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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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监督制度 监督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当家作主 监督职权 政治权力 中国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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