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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标志
引用本文:潘金顺.监督法,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重要标志[J].人民政坛,2007(7):14-15.
作者姓名:潘金顺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摘    要:监督职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人大的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法二十年磨一剑,它的颁布实施是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成果。监督法有许多创新和亮点,应当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认真贯彻。

关 键 词:人大监督制度  监督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当家作主  监督职权  政治权力  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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