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物权法》上登记规则之研讨
引用本文:尹树东.《物权法》上登记规则之研讨[J].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3).
作者姓名:尹树东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100088
摘    要:《物权法》第二章设专节确立了物权登记的相关规则,规定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登记效力上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模式,以登记生效为原则,以登记对抗为例外。同时还规定了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新制度,构建了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基本制度。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应当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来完善我国的物权登记制度,才能更好地实现登记制度的功能。

关 键 词:物权变动  物权登记  登记机构  登记生效主义  登记对抗主义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