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精神赡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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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星云,张春煦.略论“精神赡养”[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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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星云 张春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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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心医院
(王星云),胜利石油管理局老年大学(张春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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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往往只注重物质瞻养,即给予老年人物质生活保障,而忽略了另一种赡养——精神赡养。其实,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应该是“赡养”的重要方面。 一、传统孝道中包含“精神赡养”的内容 《尔雅》云:“善父母曰孝。”孝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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