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经济权利的宪法保障
引用本文:刘育喆,王锴.论经济权利的宪法保障[J].长白学刊,2004(2):52-58.
作者姓名:刘育喆  王锴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经济权利是由传统的自由权性质的经济自由发展而来的新型权利,它具有国民要求国家积极作为的社会权性质.出于保障公民独立的经济地位的需要,现代宪法中的经济权利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逻辑自足的复合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财产权、社会保障权.其中财产权是对传统的经济自由的吸纳,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则是新发展出来的社会权,目的在于弥补传统经济自由的机会平等的不足,为公民的独立经济地位的形成创造条件平等.经济权利的宪法保障也呈现出多样性,对财产权的保障仍然延续了传统的妨害请求的模式,而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则依照国情,采用方针条款、宪法委托、制度保障、作为请求等复合模式.就我国宪法来看,经济权利的性质和内涵仍存在争议,宪法保障仍不完善.

关 键 词:经济自由  经济权利  社会权  财产权  劳动权  社会保障权  制度保障  经济权利  完善  存在  复合模式  制度保障  宪法委托  方针条款  请求  妨害  宪法保障  条件平等  创造  机会平等  传统经济  于弥  吸纳  自由的  社会保障  财产权  劳动权
文章编号:1003-5478(2004)02-0052-07
修稿时间:2004年1月17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