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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导作用
引用本文:李新一,张勤.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导作用[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5(3):8-12.
作者姓名:李新一  张勤
作者单位:1.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天水,741018
2. 甘肃行政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方政府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发挥引导、协调和支持的作用,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形成一个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地方政府  主导作用
文章编号:1009-6566(2005)03-0008-05
修稿时间:2005年3月16日

Local government's leading role in building harmonious society
Authors:LI Xin-yi  ZHANG Qin
Abstract:
Keywords:harmonious society  local government  leading r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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