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香港行政主导制的实施路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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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世海.试论香港行政主导制的实施路径创新[J].岭南学刊,201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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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世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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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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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基本法》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设计的政治体制是行政主导制,但行政主导制在一定程度上仅停留在制度层面,行政长官依法施政不顺。香港行政主导制的实施路径需要创新。包括调整政府与政党的关系,提高政府的政党性;调整政府与立法会的关系,适度平衡两者的权力;调整政府与法院的关系,增强行政长官对释法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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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香港行政主导制 行政长官 政党 立法会 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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