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大而好社会与小而强政府——基于“法治广东”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黄清华.论建设大而好社会与小而强政府——基于“法治广东”理论与实践的思考[J].岭南学刊,2012(5):73-79. |
| |
作者姓名: | 黄清华 |
| |
作者单位: | 英国谢菲尓德大学法学博士、研究员,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
| |
摘 要: | "建设大社会、好社会、小政府、强政府"与"良法善治"是"法治广东"理论与实践的精髓。深入实践"法治广东"理论,特别要培育社会自治、厉行良法之治,基于良法行善治。培育社会自治是最符合人性的社会建设方式。实践派的哲学理论、人群呈正态分布的科学原理和治理经济学的分析,以及行善治所要求的公共治理结构,均支持这一结论。为培育社会自治,需要确立判断良法、善治的标准,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
|
关 键 词: | 大而好社会 小而强政府 良法 善治 法制改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