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法定到税收法治的实践进阶——以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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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婉苏.从税收法定到税收法治的实践进阶——以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中心[J].法学研究,2023(1):16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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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婉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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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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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13年中央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和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税收领域主要采用的“一税一法”的平移立法模式,仍然存在税制过于简单、重点领域税制改革和立法任务仍未完成、各单行税法之间缺乏有机统筹和关联等问题。税收法定原则强调的法律保留,仅是税收法治的一项要求。作为一项形式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服务于税收实质公平正义的实现,应依税收法治的实质价值追求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税收执法实践。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应以“良法善治”为根本要求,以更深层次的机制满足税收法治的价值追求和原则要求,实现从税收法定到税收法治的实践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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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制改革 税收法定 税收法治 一税一法 税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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