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标注册审查制度的优化——兼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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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莲峰,黄安妮.论我国商标注册审查制度的优化——兼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J].知识产权,2023(5):7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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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莲峰 黄安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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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 商标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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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王莲峰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商标注册审查制度改革研究”(项目批准号:20AFX01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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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上涨,我国现行商标审查制度已无法满足改革需求,优化商标审查制度势在必行。尽管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公布的《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多项实体与程序性规则的改变,以优化商标确权程序,实现商标审查的提质增效,但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德国和日本的商标法修订后,其审查制度有可供借鉴之处。为完善我国商标审查制度,针对现存问题,建议《商标法》第五次修改作出相应调整:取消相对事由审查、实行商标异议后置、增设异议纠纷的自我和解机制、增设以商标使用为标准的快速审查渠道、提高商标审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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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审查制度 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全面审查 异议后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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