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新罪名建议的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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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正权.关于增补新罪名建议的综述[J].政法论坛,19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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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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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八四级刑法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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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法分则共一百零三条,与世界一些主要国家的刑法相比,是条文最少的。如意大利刑法分则共四百零八条,加拿大刑法分则共三百七十五条,巴西刑法分则共二百三十八条,西德刑法分则共二百七十八条等。简明概括,这是我国刑法分则的一大特点。但因此也不免失之笼统,以致难以对付当今出现的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为此,刑法学界一些同志撰文建议刑法分则增加一些新罪名。这些建议大都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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