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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式性对证据方法的影响
引用本文:温向丽,尹伟民.合同要式性对证据方法的影响[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27(2):94-98.
作者姓名:温向丽  尹伟民
作者单位:1. 大连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622
2.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摘    要:合同的要式性强调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否则合同形式缺陷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合同的书面证据规则与合同的要式性是有区别的.判定合同的法定形式与证据能力之间的关系,应当区分合同存在与合同内容的关系.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密切联系.

关 键 词:合同  要式性  证据方法  要式性  证据方法  密切联系  合同内容  存在  关系  证据能力  法定形式  证据规则  法律后果  缺陷  合同形式  法律规定
修稿时间:2008年1月5日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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