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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正当程序
引用本文:许驰.浅论正当程序[J].行政法制,2001(4):12-13.
作者姓名:许驰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研究生
摘    要:正当法律程序广泛运用于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程序性正义成为法律领域一项基本原则。形式正义理论的代表佩雷尔曼认为:“正义就是给予从某一特殊观点看来是平等的人,即属于同一‘基本范畴’的人同样的待遇。于是我们就把形式正义解释为一种活动原则,根据该原则,凡属于同一基本范畴的人应受到同等的待遇。”正是这些对程序正义的系统认识使得正当程序在美国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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