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正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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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驰.浅论正当程序[J].行政法制,2001(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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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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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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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当法律程序广泛运用于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程序性正义成为法律领域一项基本原则。形式正义理论的代表佩雷尔曼认为:“正义就是给予从某一特殊观点看来是平等的人,即属于同一‘基本范畴’的人同样的待遇。于是我们就把形式正义解释为一种活动原则,根据该原则,凡属于同一基本范畴的人应受到同等的待遇。”正是这些对程序正义的系统认识使得正当程序在美国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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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当程序 形式正义 英美法系国家 正当法律程序 程序正义 代表 基本范畴 待遇 美国 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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