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魅与赋值:德国调解制度的路径选择与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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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柯宇.祛魅与赋值:德国调解制度的路径选择与反思[J].法治研究,2013,76(4):8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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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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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外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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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德国赛德尔基金会(Hanns-Seidel-Stiftung)联合培养博士项目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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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调解立法所呈现出来的迂回或者出路,带有明显的韦伯话语中的"祛魅"色彩,它科学地把握了调解的逻辑架构,较好地回应了司法实践的客观要求。新调解法对调解员、调解程序和解法官等以精细化的法律规定,使调解的内涵更加丰富和更加符码化,其运作也日趋规范化,并为市民社会所接纳和包容。在我国和谐司法建设中,应该以德国的新调解法为学习范本,还原调解真实的合理性面相,在功能目标定位上,凸显出回应型法中的协商和调整精神底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其德性回归;也应该适时推广和完善法院外调解机制,为专业人员实施调解拓展空间,完善相关调解程序,以此提高调解效率;还应借鉴德国的和解法官模式,有效地实现诉调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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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德国调解立法 调解文化 法院外调解 和解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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