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本位: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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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连生.公民权利本位: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走向[J].长白学刊,2004(3):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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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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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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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权利本位是社会主义民主最本质的体现,是实现主权在民的平台,是防止权力异化的有效机制.现代民主要以刚性的公民权利存在为前提.即要以公民权利为本位重构法律制度,实现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以规范权力运作为主线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公民权利的制度保障;以正视利益群体的存在为基点提高公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公民权利的组织保障.现代民主还必须使公民拥有威慑、制约公共权力的"积极的权利",包括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选择权、批评权、监督权、罢免权、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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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本位 约束权力 制度保障 积极的权利 公民权利本位 现代民主政治 基本走向 Standard Right Modern Direction 知情权 罢免权 监督权 批评权 的选择权 行使主体 制约公共权力 积极的权利 组织保障 组织化程度 利益群体 制度保障 政治体制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3-5478(2004)03-0025-05 |
修稿时间: | 2003年12月9日 |
Citizen's Right as Standard:Basic Direction of Modern Democratic Polit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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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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