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意与人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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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治平.法意与人情[J].行政法制,2001(2):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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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治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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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就像语言,乃是民族精神的表现物。它们由一个民族的生命深处流淌出来,渐渐地由涓涓细流,汇成滔滔大河,这样的过程也完全是自然的。就此而言,法意与人情,应当两不相碍。只是,具体情境千变万化,其中的复杂情形往往有我们难以理会之处。即以“人情”来说,深者为本性,浅者为习俗,层层相叠.或真或伪,或隐或显,最详尽的法律也不可能照顾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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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文化 法官 中国 执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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