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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组织的国际经济法主体资格
引用本文:牟坚.国际经济组织的国际经济法主体资格[J].行政与法,2000(2):61-62.
作者姓名:牟坚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
摘    要: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能行使权利、义务并具备法律人格者。具备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资格,即能够作为当事人对参与国际法的主体资格,即能够作为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国际经济组织是以主权国家为组成单位,为实现共同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多表现为条约)建立的国际实体。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国际经济组织在国际关系的各个领域内都已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参与者。在国际经济领域,世界银行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是现行国际经济格局的三大支柱。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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