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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跨区域警务合作——以环首都社会安全防控警务合作机制建设为例
引用本文:魏永忠,安瑛,王二院.试论跨区域警务合作——以环首都社会安全防控警务合作机制建设为例[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作者姓名:魏永忠  安瑛  王二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摘    要:跨区域警务合作是根据社会安全问题的性质和涉及的行政区域范围,借助警务合作机制平台形成以一个行政区域为核心,周边省、市、县行政区域公安机关联合协作、共同参与的警务行动,它是一个分层次、分等级的跨区域公安机关及其内部不同业务部门之间、不同警种之间协同行动的一种横向联合警务模式。跨区域警务合作体系包括警务合作的指导思想、行为运行规则、领导责任关系、决策指挥方式、信息沟通机制、突发事件处置程序、警务保障措施、警务合作制度规范等内容。建立环首都地区社会安全防控警务合作机制应重点解决警务合作机制的模型状态构建、警务合作机制运行的先联后动、统一发布信息渠道等技术性问题。

关 键 词:社会安全  跨区域  环首都地区  警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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