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民事侵权赔偿交叉中的理性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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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美华,黄晓仪.工伤赔偿和民事侵权赔偿交叉中的理性选择[J].福建法学,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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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美华 黄晓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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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科长;助理检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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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具有工伤保险和侵权责任的双重属性,因此,受害人遭受工伤后同时存在多种救济方式,从而产生工伤损害赔偿和民事侵权赔偿的交叉。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损害赔偿案件该如何处理,我国立法对这一问题未予明确,致使司法实践存在诸多困惑。笔者从工伤事故赔偿概念入手,阐述了我国工伤损害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交叉的现状及交叉产生原因,结合司法实践,提出审理此类案件应适用取代+不完全兼得模式的观点,同时就该模式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作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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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赔偿 民事赔偿 交叉 理性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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