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9年6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
| |
引用本文: | 张柏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9年6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9(5):498-500. |
| |
作者姓名: | 张柏林 |
| |
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
| |
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统计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等单位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一些地方调研,并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
|
关 键 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修订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 审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 法制工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