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阳光法案"重于刑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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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明安.反腐败:"阳光法案"重于刑事制裁[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9(2):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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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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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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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外反腐败的历史经验一再证明,治理腐败必须惩防并举,且防胜于惩."惩"主要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而"防"(包括教育防腐与制度防腐)主要解决"不想腐败"和"不能腐败"的问题."不敢"只能治标,因为对许多意志薄弱的公职人员来说,即使刑罚再苛严,在强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他们也可能铤而走险,腐败仍难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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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技术性 理论性问题 反腐败 阳光法案 阿勒泰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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