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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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冰钢.论公安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5):145-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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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冰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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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南京,21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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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执法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分析公安执法实践中“三个效果”不一致的种种成因,要正确理解在执法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三个至上”的理念,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运用理性、文明的执法方式,提高正确处理法律和政策的关系的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从而实现公安执法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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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执法 法律效果 政治效果 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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