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调对接在司法调解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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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海燕.公调对接在司法调解中的运用[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5):169-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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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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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南京21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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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民间纠纷层出不穷,呈现出多元性、利益性、复杂性和调解难度大等特点,传统的公安调解方式已经无法完全化解纠纷。为适应时代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推出了“公调对接”调解模式,即将公安110接处警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接,整合社会纠纷调解资源,主动发现,积极化解,超前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治安平稳、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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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调对接 公安调解 非诉讼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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