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和尚”拆了“庙”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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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红.走了“和尚”拆了“庙”以后[J].律师世界,199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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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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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11目初,赣南乡镇企业经济开发公司(下称赣南公避开)的陈经理焦急地来到赣州地区经济贸易律师事条所,指名要找何依群律师。何律师热情地接待他。未等坐稳,陈经理便急切地向何律师近说着公司遭遇到的不幸,末了,再三恳请何律师一定要千方百计救救他的公司。脚底抹油——作恶“和尚”全溜了1993.年8目20日,赣南公司更珠海经济特区隆海实业开发公司(下称隆海公司),签订了“中南大酒店”工程联建承包协议书和改建江西南康市境内的塘——隆公路工程联建协议书。两工程标的总造价7888万元。协议签订后,赣南公司依约当场交何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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