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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社会调查材料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马迪,张宏伟.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社会调查材料的法律性质[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3(3):81-86.
作者姓名:马迪  张宏伟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摘    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可以就其成长环境、教育环境、家庭监护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由于社会调查材料在实践中适用的广泛性和混乱性,学界和实务界对此的认识比较混乱,有"品格证据说"、"鉴定意见说"、"量刑事实说"、"法庭教育材料说"等观点。本文意在剖析社会调查材料的本质,挖掘其特有的诉讼价值,以期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定罪证据  量刑证据  相关性  独立性诉讼价值  少年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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