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三项制度“确保救灾资金有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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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建中.吉水县“三项制度“确保救灾资金有效使用[J].中国民政,2001(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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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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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吉水县葛山乡民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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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省吉水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了救灾资金的有效使用。 一是建立救灾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在县级财政中设立救灾资金专户,将上级分配的救灾资金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和历年结转的救灾资金集中到救灾资金专户中统一管理。同时,各乡(镇)民政所在当地银行机构相应设立救灾资金专户,县财政及时将用于各乡(镇)的救灾资金从县级救灾资金专户直接划至各乡(镇)设立的救灾资金专户中,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了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二足建立了救灾敷发放前公示制。要求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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